「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暨臺北醫學大學合作計畫」,自即日起至110年08月31日17時前受理申請

2021-07-28

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暨臺北醫學大學合作計畫計畫徵求與說明

壹、宗旨
(以下簡稱臺大醫院)及臺北醫學大學(以下簡稱北醫大)之研究合作,透過專長互補及資源共享,提升並厚植雙方之研究量能。

貳、說明

一、計畫架構
  1. 計畫須由臺大醫院及北醫大人員共同提出,且雙方至少1位同仁擔任子計畫主持人。
  2. 計畫總主持人必須為單一子計畫之主持人。
  3. 子計畫數:總計畫下需規劃2~5件子計畫,不足2件者不予補助。 
二、團隊組成
  1. 總計畫主持人目前須執行科技部多年期計畫或國衛院多年期計畫(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
  2. 臺大醫院申請人須為本院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等或講師資格以上,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作業基金進用人員:主治醫師或碩士級以上人員。
  3. 臺北醫學大學申請人須為本校及附屬醫院之專任教師、專任主治醫師或專任助理研究員以上之研究人員。

 三、申請金額
每人每件子計畫以最多補助新台幣100萬元為原則,並考量審查結果及整體預算後核定。
 

四、審查重點
  1. 構想、執行策略與研究方法的新穎性與重要性;
  2. 是否達到基礎與臨床研究交流合作之效益;
  3. 主持人團隊近年研究成果表現;
  4. 注重子計畫之間的整合程度與效益,各子計畫需彼此互相串聯,完成明確總目標。
五、核定說明
  1. 計畫之核定清單僅核予計畫主持人(含子計畫主持人,下同),且主聘在臺大醫院之專任同仁或北醫大編制內同仁,核定後不得更換人選。
  2. 為有效運用經費,雙方人員申請擔任計畫主持人,總件數以1件為限。

 六、計畫執行期限及經費使用原則

    1. 計畫執行及補助期限:研究計畫執行以一年期為原則,自計畫提出之次年1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若為延續性計畫需提供研究進度報告並作為審查參考。
    2. 各計畫之經費來源依所屬主聘單位分由臺大醫院及北醫大補助,經費使用原則須依各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七、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1. 計畫書整體加總以15頁為限,雙方主持人應填具相關申請書及實驗文件,並將上述文件經雙方主持人核章後轉成PDF檔,於公告截止日前送交雙方承辦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2. 計畫內容凡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或基因重組等相關實驗者,需提供實驗許可函或送件證明文件。
  3. 計畫主持人(含子計畫主持人,下同)於計畫執行期間不得出國連續超過三個月。已有長期出國計畫者,不得擔任前揭職務。
  4. 計畫主持人及研究團隊人員皆不支領津貼(主持人費等),本研究亦不需編列管理費。
  5. 研究計畫結束後兩個月內需繳交結案報告,逾期未繳交,不得再申請及執行本計畫。
  6. 發表研究成果之合作雙方須共同列名。論文致謝欄中請註明『臺大醫院暨臺北醫學大學經費補助』,英文全名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Joint Research Program,簡稱為NTUH-TMU Joint Research Program。或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 Joint Research Program,簡稱為TMU-NTUH Joint Research Program,各依需求採用。
  7. 獲刊登之研究成果論文,應繳交發表之論文PDF檔案予雙方承辦單位。

 

參、經費之報核作業方式
一、依各子計畫所獲通過經費,並於所屬主聘單位核銷。
二、計畫主持人及研究團隊人員皆不支領津貼(主持人費等),不得編列設備費、差旅費,本研究亦不需編列管理費。
三、經費之提撥、使用、結報,以會計年度為依據。計畫之執行作業須符合雙方之行政規定,依循各機構之管理規定自行辦理申購手續。

 
肆、
注意事項

一、計畫主持人(含子計畫主持人,下同)於計畫執行期間不得出國連續超過三個月。已有長期出國計畫者,不得擔任前揭職務。
二、研究計畫結束後兩個月內需繳交結案報告
三、研究發表:
  1. 發表研究成果之合作雙方須共同列名。論文致謝欄中請註明『臺大醫院暨臺北醫學大學經費補助』,英文全名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Joint Research Program,簡稱為NTUH-TMU Joint Research Program。或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 Joint Research Program,簡稱為TMU-NTUH Joint Research Program,各依需求採用。
  2. 獲刊登之研究成果論文,應繳交發表之論文PDF檔案予雙方承辦單位。
四、雙方合作研究成果(包含專利等)之權益依雙方合作平等互惠之原則,由工作小組另行協商訂定之。
五、本說明未盡事宜,以雙方主持人主聘單位之研究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童雅婷小姐
連絡電話:02-2736-1661 分機7122
E-mail:lilytung@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