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優良導師遴選公告
109學年度優良導師遴選公告
一、 依據:臺北醫學大學優良導師獎勵辦法。(請點選)
二、 申請資格:擔任本校109學年度導師之專、兼任教師。
三、 獎勵:
傑出優良導師:獲頒獎牌一座及獎金十萬元(榮獲五次本校校級優良導師者,為本校傑出優良導師,以一次為限)。
校級優良導師:獲頒獎牌一座、獎金四萬元。
院級優良導師:獲頒獎牌一座。
註:另依據「臺北醫學大學教師升等計分標準施行要點」,院級獎項獲獎者可折抵論文分數30分,校級獎項可折抵論文分數60分。(折抵以一次為限)
四、 報名:
(一)專任教師:請於110年2月19日(五)起至3月12日(五)止,將優良導師推薦表(附件一)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導生所屬學院」之學院秘書,進行院級優良導師之遴選。(兼任不同學院導師者,敬請自擇其一學院申請)。
(二)兼任教師:請於110年2月19日(五)起至3月12日(五)間將優良導師推薦表(附件一)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學生輔導中心,由校級優良導師遴選小組,依該年度擔任導師之兼任教師人數比例,採外加方式議定名額。
五、 遴選日程:各學院於110年5月7日(五)前經院務會議遴選出「院級優良導師」,並將獲選名單送交學生輔導中心,續由校級優良導師遴選小組於5月20日(四)會議,遴選109學年度「校級優良導師」。
作業項目 |
院級優良導師 (獎盃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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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優良導師 (獎盃一座、獎金4萬元) |
受理申請及單位 |
110/2/19-110/3/12 各學院 |
110/5/7前 學生輔導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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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時程 |
110/3/12-110/5/7 各學院之院務會議時間 |
1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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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辦法 |
學院依自訂法規辦理,經各學院院務會議評選。 |
公開演講每人10分鐘 + 校級遴選委員評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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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資料繳交 |
學院依自訂法規辦理。 |
※ 優良導師佐證書面資料(詳參閱本校優良導師獎勵辦法:(1)具體輔導優良事蹟、(2)導師參與相關研習紀錄、(3)其他輔導優良表現佐證)。 ※ 公開演講前一週需提供演講簡報PTT電子檔案。 |
六、 本院作業時程
優良導師競賽將於110/04/28(三)中午12:00 院務會議舉行,獲各單位推薦之候選人,將於院務會議上進行10分鐘的簡報。
本次將遴選出一名院級優良導師並推薦至校級遴選委員會。
要麻煩各系所學程於110/03/12(五)前提供系所學程推薦人名單、系所學程務會議紀錄(或遴選委員會會議紀錄)、被推薦人之「院級優良導師推薦表」及其他任何想當作加分的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