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25屆國家講座及第65屆學術獎自即日起至109年01月08日17時前受理申請

2020-12-28

教育部第25屆國家講座及第65屆學術獎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申請截止日為110/01/08()請於當日17時前檢送申請資料至研究發展處研推中心王羽華小姐,如有任何問題請不吝隨時與我聯繫,謝謝您!
 
以下辦法擷取重點說明,詳細辦法,請點選->教育部國家講座與學術獎


【教育部國家講座】推選辦法
1.須為大學專任教授,,於學校報教育部推薦截止日時年齡未逾七十歲,且於受推薦或遴選時仍持續積極從事學術研究與教學,聲望卓著,具引導學術思潮,樹立學術典範,並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主持:
(1)中央研究院院士。
(2)曾獲得本部學術獎。
(3)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二款相當之傑出貢獻。
申請領域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及「工程及應用科學」等5類科,其中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科之名額為2名,其餘3類科各為3名,共13名,得從缺。

2.國家講座之設置期限為三年。期滿後,有繼續設置之必要者,應於期限屆滿前依第三條規定程序辦理。曾獲二屆國家講座主持人者,即成為終生榮譽,不再接受推薦或遴選。
 
3.國家講座除由推薦學校配合提供該講座主持人所需之資源外,本部每年獎助新臺幣二百萬元,按年度撥給;其獎助金額分配如下:
(1)講座主持人個人獎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2)教學研究經費:扣除講座主持人個人獎金後金額,包括延聘助理、業務費、旅運費等。
獲選為國家講座主持人者,不得重複領取其他政府機關(構)公務預算所提供之獎金。
 
4.候選人請檢附下列相關資料:(請附上紙本17份及電子檔光碟1)
(1)推薦函(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電子檔)
(2)送審著作(PDF格式電子檔)
(3)填表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a.主持人簡介部分,請依推薦書表列項目詳實填列,其中教學及帶領研究團隊表現相關績優事蹟,請併檢附相關證明或評估資料。送審著作部分,請自行擇優選取代表著作至多5件(代表著作請檢送17份及PDF格式電子檔光碟1份);參考著作請於推薦書以表列方式呈現,無須檢送著作。去年度曾提出申請者,應註明新增之著作,俾利審查。無論得獎與否,送審著作恕不退還。
b.推薦書請填寫17份,並以A4格式繕打列印。另因本部敦聘之審查委員包含國外華裔或外籍審查委員,請併同檢送英文簡介(curriculum vitae),俾利作業。
 
5. 為使學校推薦作業更為審慎嚴謹,所有申請案應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並應就送審人之教學及帶領研究團隊表現進行審核,每校每一類科推薦申請人至多以3人為限,並請於學校初審時將受推薦者之教學及引導學術思潮特色等納入考量。

【教育部學術獎】推選辦法
1. 學術獎頒贈對象為於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資;另曾獲得本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領域分為「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及「工程及應用科學」等5類科,其中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科之名額為2名,其餘3類科各為3名,共13名,得從缺。
 
2. 學術獎得獎人頒給榮譽證書及獎金新臺幣九十萬元。曾獲得學術獎者不得重複被推薦。
 
3.候選人請檢附下列相關資料:(請附上紙本17份及電子檔光碟1)
(1)推薦函(含中、英文版Word格式電子檔)
(2)送審著作(PDF格式電子檔)
(3)填表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a. 推薦書請詳實填寫被推薦人之學歷、經歷、研究過程、在學術上曾獲得之各種獎勵情形及重要研究成果說明;送審著作部分,請自行擇優選取代表著作至多5件(代表著作請檢送17份及PDF格式電子檔光碟1份);參考著作請於推薦書以表列方式呈現,無須檢送著作。去年度曾提出申請者,應註明新增之著作,俾利審查。無論得獎與否,送審著作恕不退還。
b. 推薦書請填寫17份,並以A4格式繕打列印。另因本部敦聘之審查委員包含國外華裔或外籍審查委員,請併同檢送英文簡介(curriculum vitae),俾利作業。
 
4. 學術獎候選人之推薦人應由他人擔任,且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2)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
(3)中央研究院院士。
(4)相關學術領域教授五人。

**********************推選注意事項****************************
1.以上獎項,自10912月初起接受申請,110010817時截止,請於時限內提供申請資料予本校研發處研究推動中心,逾時不予受理。
2.如需洽詢相關事宜,請洽研發處研推中心王羽華小姐連絡。
Tel:02-27361661分機7123 Mail:yuhua.w@tmu.edu.tw